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首先是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专利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强化了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适应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各省、市、自治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其次是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从上到下的高度重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三是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专利保护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生机活力,专利申请量增长势头强劲。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调查显示:在专利申请量方面,美国第一,日本第二,中国第三,德国第四。排名在过去五年当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是美国第一,日本第二,德国第三,韩国第四,中国第五。可见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近年来上升很快。
第四是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
第五是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局面。中国已参加了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