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认证是对环保产品的质量、性能和设计制造过程的水平和能力的认证,不同于以往的其它注重产品绿色指标的认证,是一个对环保污染治理产品的全面认证。这个认证将通过对产品的设计水平、制造质量、加工能力、性能指标、质量保证、应用效果等多角度多方位对环保产品做出综合评价和结论,一部分产品认证的指标还将优于行业标准指标,符合市场的需求。
其次,我们的环保产品认证学习借鉴了国际环保产品认证的一些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环保产业的实际情况,采用了先进、合理的认证模式,即“工厂条件检查+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选择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在实施认证的过程中,我们不但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的检测,还从企业的质量体系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使企业通过认证不但在销售上提升竞争力,也从生产管理上提升了企业的水平。
再者,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正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部门接洽,力争做到双边互认,与国际接轨,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铺平道路。目前已经有初步意向的有韩国、东南亚地区等国家。
2008年初,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指示,中标认证中心及其业务并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我中心继续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合作开展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随着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知名度的提高,在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下,该认证将成为国内国际招标采购中一个重要的标尺,有力提升获证企业在招投标中与进口产品的竞争力。
为做好环保产品认定向环保产品认证的转移工作,确保已获得环保产品认定企业的利益,实现环保产品认定向环保产品认证的顺利、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5月1日起,新申请企业执行新的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二、在2005年4月20日前,已经完成环保产品认定检验和工厂检查的申请企业,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符合认定条件的直接核发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初次认证费用不变(仍按3000元/项收取),其认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应进行整改,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达到CCAEPI-GK-305-2005《环保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
三、已经取得环保产品认定证书的企业,拟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认定证书的换发(换发认证证书),10月底以前完成换证工作。换发证书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四、具备条件,愿意承担环保产品认证的省级协会,请签订《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协议》(附件1)一式两份,于2005年4月30日前返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
五、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公开文件,可直接从 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