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对食品的营养和质量安全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婴儿营养需要以及婴儿断奶期间时,婴幼儿谷粉就成了补充婴幼儿营养的最佳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粉也称为婴幼儿配方谷粉、营养米粉。是以小米、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锌等矿物质及维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婴幼儿补充食品。
在食品安全被一次次强调的今天,特别是婴幼儿食品这种对质量安全要求非常高的食品,无疑对生产厂家的生产技术提出了非常高的挑战,同时在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这块,也比较麻烦,注意要点也比较多。
申请婴幼儿谷粉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指以谷物、豆类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而成的适用于婴幼儿及其他特殊人群食用的食品。包括:适用于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补充谷粉、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豆基类婴幼儿配方粉等产品;适用于其他特殊人群(如儿童、中老年等)食用的配方谷粉。
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过程可控制、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不触碰法律法规的红线。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查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守土尽责,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旧版食品生产许可“QS”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2018年10月1日以前,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编号“SC”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对获证企业在许可食品类别范围内增加生产新的食品品种,无需再次进行许可现场核查;对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在产品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在申请延续或者变更时,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也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另一方面,调整了许可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药监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由省级食药监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目录下放到市、县级食药监部门。
对食品生产企业而言,许可颁发新版“SC”证还有五个方面的利好。一是取消与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前置审批材料核查;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申请人可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食药监部门在现场核查时,按要求核查其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目录下放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加强许可档案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详细记录食品生产者许可信息及生产的全部食品品种、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等内容。
加强证后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