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认证的特点
1、自愿性
森林PEFC认证是森林经营单位或企业在市场机制的驱动下,认识到认证的必要性后,主动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的。森林认证有别于国家制定的法规,它是森林经营企业的自愿行为,没有人或组织强迫其必须开展森林认证。
2、参与性
森林认证最初是由非政府组织发起的,它强调公众的广泛参与,除了作为认证对象的森林经营企业外,强调让与森林经营有关的利益方,如社区、政府部门、消费者、企业等机构参与。一方面,认证标准的制定需要各方的广泛参与,才能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充分代表各方利益。另一方面,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也需要各方的参与监督,才能保证认证审核的公开、公正、透明。
森林认证的局限性
森林认证只是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市场机制,与国家林业法规和林业政策等传统的管理工具相比,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
1、林业政策是以一个国家特定的文经和政治背景为基础的。森林认证在一个国家能够发挥应用的作用,但在另外一个国家不一定有效。
2、森林认证是一种新生事物,很多影响和效果还需要时间和空间上的充分验证。
3、尽管森林认证可以为林业政策提供一种“持续改善方法”,但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和相应的制度变革才能得以采纳。
4、森林认证的成本相对较高,限制了作为政策手段等目的的应用。
5、森林认证是依靠市场来运作的,没有强制性,在缺乏认证产品市场和需求动力的地方,认证这种机制就会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