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认定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为了防止弄虚作假,这一块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意提供高新产品名称、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发票建议提供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研发费用达到一定比例是必备的认定条件之一,具体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加强从“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相关性审查,主要体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意提供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材料,同时注意研发费用结构合理性,以及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建设西部创新中心的需求,集聚创新要素,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到2018年,全市新增科技型企业1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辅导上市企业100家;到2020年,全市新增科技型企业2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0家),辅导上市企业200家。
根据企划的整理,我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开出了多项政策福利优惠,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需满足8项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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