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非常重视穆斯林的饮食生活,将恪守伊斯兰教饮食律例,作为穆斯林的一个标准。所以,穆斯林的饮食生活,也成为伊斯兰教的一个显著特征。唐代有关伊斯兰教的史料,尽管极少,但几乎都涉猎到饮食禁忌的记述。杜环《经行记》在介绍伊斯兰教时说:“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拜国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见杜佑《通典·边防九》)另外,《唐会要》(卷100)是这样叙述穆斯林饮食的:“日五拜天神,不饮酒举乐……唯食 驼马,不食豕肉。”顺便说一下,这里有一个细节要注意,前者说不食马肉,后者又说唯食马肉,这不是史料中的笔误,而是涉及到教法律例的派系之说。前者不食马肉说,是艾布·哈尼法之观点;而后者马肉可食说,则是沙斐仪的立场。当时的史学家只是记述,未必就知道其中的缘由。
穆斯林不能食用从猪或其它没有经过伊斯兰屠宰方式屠宰的动物身体提取的材料。
一般说来,下列产品可以视为Halal的:
1.乳(或羊乳、骆驼乳)
2.蜂蜜
3.鱼类
4.植物类(非醉人的)
5.新鲜或冷冻的蔬菜
6.新鲜水果及其干果
7.豆类及花生、腰果、榛子、胡桃等坚果类
8.谷物类,如小麦、稻米、黑麦、燕麦等
牛、羊、鹿、驼鹿、鸡、鸭、猎鸟等动物也是halal的,但是必须使用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屠宰方式才能食用(或其他应用)。
屠宰过程如下:屠宰者必须是穆斯林(或其他有经人如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将待宰杀的动物置于地上(很小的动物可以手持),用锋利的刀子同时切断三条主要血管(但是不能切断整个脖子),宰杀者须同时念诵安拉的尊名或其他带安拉尊名的赞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