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城市试点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控,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应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重点
通过加强生产监管,推行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技术推广和市场信息工作,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是进一步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好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和药物滥用三个重大问题。
推进
(一)加强生产监管
1、强化生产基地建设。2、净化产地环境。3、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4、推行标准化生产。5、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二)推行市场准入制
1、建立监测制度。2、推广速测技术。3、创建专销网点。4、实施标识管理。5、推行追溯和承诺制度。
(三)完善保障体系
1、加强法制建设。2、健全标准体系。3、完善检验检测体系。4、加快认证体系建设。5、加强技术研究与推广。6、建立信息服务网络。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8、增加投入。
实施
农业部于2002年7月23日下发的《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