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各种食品安全的问题,导致绿色产品成为商家们口中新的营销词汇,用来展现其产品的安全性和昂贵价格的解说词。当然,我们也不能把市场上的绿色产品都“一棍打死”,真正的绿色还是存在的。
绿色食品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申报范围
一、绿色食品申报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分类法,其中的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等食品,以及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子,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二、绿色食品的申报办法: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向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例如湖南省境内的申请人均可直接向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向申请受理单位提交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以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职绿色食品标志管理人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调查,并委托省内一家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对申请单位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后,若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重新办理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