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依据CNCA发布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要求,GMP认证证书应实施跟踪调查,跟踪调查方式包括现场监督审核、产品安全性验证及日常监督,要求如下:
一、跟踪监督
1)应至少每年度对获证乳品企业进行二次监督审核,其中至少一次为不通知监督审核。首次监督审核应在初次认证审核后的6个月内实施。
2)不通知监督审核在审核前48小时内向获证乳品企业提供审核计划,获证乳品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审核。第一次不接受审核将收到书面告诫,第二次不接受审核将导致证书的暂停。
3)审核应在生产期进行,审核组应在现场观察该产品的生产活动。
4)当乳品企业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认证公司报告,且接受认证公司实施的监督审核。
5信息通报的要求(有关产品、工艺、环境、组织机构变化的信息;生鲜乳、原料乳粉供应变化情况(适用时);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所在区域内发生的有关重大动、植物疫情的信息;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在主管部门检查或组织的市场抽查中,被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有关信息;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的信息;其他重要信息。)
二、现场监督审核程序及内容
监督审核程序及内容与初次认证审核相同。监督审核还应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获证乳品企业实施GMP的保持和变化情况;生鲜乳日供应变化情况(适用时);
b)重要原、辅料供方及委托加工的变化情况;
c)产品安全性情况;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质量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的结果;
d)顾客投诉及处理;
e)涉及变更的认证范围;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f)证书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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