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供应链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制造研究协会在1996年提出的,当时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是基于对环境的影响,从资源优化利用的角度,来考虑制造业供应链的发展问题。也就是说,从产品的原材料采购期开始,就进行追踪和控制,使产品在设计研发阶段,就遵循环保的规定,从而减少产品在使用期和回收期给环境带来的危害。
在当时,绿色供应链只包含了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两层含义,就是用最少的能源、最绿色的材料,制造出最环保的产品。
绿色供应链广义上指的是要求供应商其产品与环境相关的管理,亦即将环保原则纳入供应商管理机制中,其目的是让本身的产品更具有环保概念,提升市场的竞争力。在作法上,有些企业提出以环境为诉求的采购方案、绩效?则或评估过程,让所有或大部分的供应商遵循。而另一些企业则研订对环境有害物质的种类并列出清单,要求供应商使用的原料、包装或污染排放中不得含有清单所列物资。如知名的运动鞋制造商耐吉(NIKE)公司为配合环保诉求,于1998年淘汰对聚氯乙烯(PVC)做为其产品的主要材料,并要求供应商,原因是聚氯乙烯焚化处理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戴奥辛。
目前大家所谓的绿色供应链,则大都指进入21世纪后,欧盟所倡议绿色产品所造成的供应链效应。欧盟先进国家看准供应链间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积极将一些环保诉求跳脱过去道德劝说的层面而开始立法,并且订定时程确定要执行,希望以欧盟庞大的商业市场为后盾,带领全世界制造业进入一个对环境更友善的新纪元。最受人注意的是废电机电子设备指令及「电机电子设备限用有害物质指令」等。欧盟于2002年11月通过WEEE及RoHS指令,并于2003年2月13日正式公告10大类电机电子设备之回收标准,并要求2006年7月1 日10大类电机电子设备中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等六种物质。随著指令的正式公布,各项电机电子产品中含有上述六种禁用物质及其化合物的电子产品均必须使用替代材质来代替被管制的材质,而此一指标性规定,已演变成全球性环保要求,也成为资讯电子产业基本技术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