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规范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和重复的规则的活动。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它通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它融先进的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是实现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农业生产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基础是农业标准体系、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和农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建设。三大体系中,标准体系是基础中的基础,只有建立健全涵盖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农业生产经营才有章可循、有标可依;质量监测体系是保障,它为有效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产品评价认证体系则是评价农产品状况、监督农业标准化进程、促进品牌、名牌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体系。农业标准化工程的核心工作是标准的实施与推广,是标准化基地的建设与蔓延,由点及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生产的基地化和基地的标准化。同时,这项工程的实施还必须有完善的农业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较高的产业化组织程度和高效的市场运作机制作保障。
从2006年6月6日山东莱阳鲁花集团获得我国第一张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到今年7月27日珠海市4家水产养殖企业获得GAP认证,作为我国首个被国际组织承认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对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帮助企业跨越国外技术壁垒、促进农产品出口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简称GAP)”,是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的,EUREPGAP标准于2001年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
国家认监委自2003年开始,借鉴国外先进的GAP标准,结合中国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国的GAP系列标准,建立了中国的GAP标准和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