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对食品、农产品、海产品的管理机构是食品安全与营养中心(CFASAN),其职责是确保美国人食品供应安全、干净、新鲜并且标识清楚。
中心监督的食品每年进口2400亿美元,其中150亿属于进口食品,食品FDA注册重点包括:
1、食品新鲜度;2、食品添加剂;3、食品生物毒素其它有害成份;4、海产品安全分析;5、食品标识;6、食品上市后的跟踪与警示
根据美国国会于2003年统过的反恐法,美国境外的食品企业在向美出口前面必须向FDA进行食品FDA注册,并在出口时向FDA进行货运通报。
“自动扣留”是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进口食品实施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简而言之,就是被FDA宣布为“自动扣留"的货物,运抵美国口岸时,必须经美国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允许放行进入美国境内销售。
由于FDA人员少,面对进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规格多、数量大的局面,不可能进行逐批检验,而只能是抽查,一般抽查的比率为3-5%,抽查的样品合格,该批产品即可放行;如果抽查的样品不合格,该批产品将予以“扣留’,处理。如果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属一般问题(如商标不合格等),可允许进口商在当地处理后,经再次检查合格后予以放行;如果检查中所发现
的问题与卫生品质有关,则不允许放行,或则当地销毁,或则由进口商运回出口国(地区),并不得转运至他国(地区)。除抽查外还有一种措施,即对于存在潜在问题的进口产品,入关时必须进行逐批检验,而不是抽查,此即为“自动扣留’措施,FDA宣布对某项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可基于以下原因:
1.至少有一个样品经检验发现对人体健康有明显危害,如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超标,存在毒素、致病微生物、化学污染等,违犯了低酸罐头食品的有关规定,或含有未经申报批准的成份如色素等。
2.如果有资料或历史记载,或接到其他国家有关部门的通告,表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有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并经FDA对上述消息来源进行评估,确认该类产品在美国也可能造成同样的危害,贝|lFDA也可宣布对此类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
3.多个样品经检验不合格,但对人体健康未存在有明显危害,如变质异味、夹杂物、标签不合格等,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对生产商、出口商或国家(地区)宣布采取“自动扣留"措施:
(l)如果某生产厂家或出口商的输美产品,6个月中至少有3批货物被FDA检查时发现问题,予以“扣留’,处理,且不合格样品超过被检样品的25%,则FDA将对该生产厂家或出口商输美的此类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
(2)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输美产品,6个月中至少有12批货物被FDA检查时发现问题,予以“扣留。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最新数据,美国约有4800万(1/6)患病,128,000人住院治疗,每年因食源性疾病死亡3,000人。这是严重的公共卫生负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
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正在通过将重点从应对食源性疾病转移到准备食品安全系统来改变该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国会宣布FSMA应对全球粮食系统的巨大变化以及我们对食源性疾病及其结果的认识,包括认识到准备好的食源性疾病既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对粮食经济福祉的威胁。
FDA已经制定了七项实施FSMA的主要规则,认识到确保食品供应是人类和动物食品全球供应链中许多不同点的共同责任。FSMA规则旨在清楚地确定每个点必须采取的详细措施,以避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