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物永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从远古时期的狩猎采集,到农耕时代的种植圈养,无一不体现出这一元素的重要性。人类已经在森林里生活200多万年,学会农耕不过几千年,对大自然美味的偏爱已经刻在了我们的基因内,森林食品也就应运而生了。
森林食品具有原生态、无污染、健康、安全等特性,森林食品是以森林环境下野生或人工培育(含养殖)的动物、植物、微生物为原料,不经加工,或经过加工的各类食品。
森林食品是指来自森林,符合人类自然、环保、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生态、优质、健康、营养的食用林产品。
森林食品的特征是:①在产品范围上,森林食品是以森林环境为前提,对象是可食林产品。②在产地环境上,森林食品来自山野,产于森林。③在技术规程上,森林食品生产以森林生态系统的能量和营养循环为理论,基本不使用化肥和农药。④在产品质量上,森林食品达到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
以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的《森林食品认定原则和标准》为准则,参照《国际有机农业和食品加工的基本标准》认定的食品重金属、农药残留、有害微生物的最高限值低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日本、美国等标准要求。
森林食品认证条件
1. 以产地为中心半径1.5KM内,具有良好的森林环境,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 产地环境范围36个月内不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促进剂等各类药剂;
3. 从常规种植向森林食品转换需要至少2年转换期;
4. 生产经营企业须保存销售产品信息,报错销售商品名称、产品品种、销售数量、运输方式、接受地点、发票等,并记录在案。记录保留5年以上,以备查验。
森林食品必须来自良好的森林环境,包括产地森林覆盖率,森林健康度,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和空气、土壤、灌溉水等。
森林食品的生产过程,包括森林食品的种植、养殖及野生采集过程均不得对生态系统及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采集野生植物的叶、花、果实、树皮等及野生的菌类等不得影响该物种自我更新、持续繁衍的能力。
森林食品的加工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B14881规定的要求。
森林食品的加工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管理要求,不允许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不允许食品中有消毒剂、清洁剂的残留;不使用会改变原料分子结构或会发生化学变化的处理办法,禁止使用酸或碱水解等。同时对森林食品的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等都有严格的认定要求。 加工所需的主要食品原料应通过中国森林食品认证;
森林食品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质量(以干物质计)不低于90%。
森林食品的种类,共计12大类:
1、森林蔬菜类:指可作蔬菜食用的森林植物体(如香椿、蘑菇、木耳等)及其制品;
2、森林水果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各类水果(如蓝莓、荔枝、柚子等)及其制品;
3、森林坚果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各类坚果(如核桃、榛子、松子等)及其制品;
4、森林肉食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动物体(如畜类、禽类、鱼类等肉食品,及蛋、奶等)及其制品;
5、森林粮食类:指能代替粮食食用的森林植物体(如板栗、枣、柿等)及其制品;
6、森林油料类:指含油脂丰富的森林植物体(如油茶、油橄榄、核桃油、油棕油等)及其制品;
7、森林饮料类:指以森林植物和动物体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饮料及酒类(如杭菊、金银花、咖啡、竹叶青等);
8、森林药材类:指具有医疗、保健用途的森林动植物体(如杜仲、人参、灵芝等)及其制品;
9、森林蜂品类:指蜂类的产物,包括蜂类的采制物(如蜂蜜、蜂花粉、蜂胶)、蜂类的分泌物(如蜂王浆、蜂毒、蜂蜡)、蜂类自身生长发育各虫态的躯体(如蜜蜂幼虫、蜜蜂蛹)等及其制品;
10、森林香料类:指以富含香、麻、辣气、味的森林植物体(如花椒、胡椒、八角等)及其制品;
11、森林茶叶类:指森林环境下生长的茶树(如龙井、碧螺春、祁门红茶、铁观音、大红袍、普洱茶等)及其制品;
12、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森林食品。
森林食品的生产方式遵循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符合人类自然、原生态、无污染的要求。森林可以调节温度、湿度,形成有利于各种动植物生长的环境,释放有益于动植物生长的各种物质,及吸收和过滤有害物质的功能。树木中分泌的杀菌素能够杀死空气中的病菌和微生物,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食品纯天然、无污染、健康营养的品质。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年审费从第二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