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备案条件
1、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地区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出口食品标签。
符合以上(一)、(二)条其中之一即可申请备案。
3、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标签标注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中文标签持有人可自愿在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
1、填写进出口食品标签备案申请书及清单
2、标签备案申请人在申请标签备案时携带下列材料之一:
(1)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2)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发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的《卫生证书》或《检验检疫证明》和附表;由检验检疫机构加盖骑缝章标签样张;标签样张翻译件。
三、标签备案查询
已批准的标签样张将在标签备案系统中进行公布,标签备案申请人可自行登陆《进出口食品标签备案系统》,以访客身份进入查询经备案的标签样张。
大厅递材料,等审核,最后拿结果,时间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