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的安全问题;要求生产、操作和供应食品的组织,证明自己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那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使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逐渐认识到,应当有标准来指导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安全管理,这种对标准的呼唤,促使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产生。
适用于整个食品链 (食品链中的组织包括:饲料生产者、初级食品生产者,以及食品生产制造者、运输和仓储经营者,零售分包商、餐饮服务与经营者(包括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组织,如设备、包装材料、清洁剂、添加剂和辅料的生产者),也包括相关服务提供者。)
产品生产企业应为有明确法人地位的实体,产品有注册商标,质量稳定且批量生产;企业应按GMP和ISO22000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在申请认证前,ISO22000体系应至少有效运行三个月,至少做过一次内审,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实施了确认、整改和跟踪验证。
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适用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接触食品的水、冰、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证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证机构要求及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1、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等;
2、合法、有效的行政许可文件、备案证明复印件(适用时)如许可证等;
3、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低于3个月,并提供现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
4、生产、加工或服务过程中遵守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
5、体系所涉及的过程、产品及服务的说明或对产品、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
6、组织机构图与职责说明;
7、组织平面布置图、厂区位置图、平面图;
8、加工车间平面图;
9、食品危害分析、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评价清单;
10、加工生产线、实施HACCP项目和班次的说明;
11、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说明,包括使用的添加剂名称、用量、适用产品及限量标准等;
12、生产、加工或服务过程中遵守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
13、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提供加盖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14、生产、加工主要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15、委托加工情况说明
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ISO22000:2005表达了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共性要求,而不是针对食品链中任何一类组织的特定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在食品链中所有希望建立保证食品安全体系的组织,无论其规模、类型和其所提供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