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具备条件
1具备森林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
森林食品认证应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一 文件审核:
(一)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是依法设立的合法企业,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基地的相关资料。是否具有森林环境下的生产基地,以及生产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证明;
(三)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森林食品产销监管链的相关文件和规定;
(四)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森林食品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原始记录;
(五)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方案或企业发展规划。
二 现场审核:
(一)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集和生产在森林环境下野生或人工培育森林食品或森林食品原料证据,包括采集或生产地点是否处于森林环境之中;
(二)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森林食品原料的生产是否对水土资源、野生动植物栖息、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审核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野生食品原料的采集量是否超过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要求的产量,采集活动是否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对野生动植物物种种群生存、繁衍造成威胁;
(四)森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根据森林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确定采收时期并适时采收,是否根据森林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采取适宜的采收方法,是否采用损坏果枝、伤害树体和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方法,是否在采摘后及时装运、妥善贮藏,是否在采收时采取严格的安全劳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