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八大中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中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等,农业可持续、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旋律。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绿色食品发展理念与我国目前广泛接受的粮食安全、就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基本一致,可以说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领导者和实践者。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1989年,农业部研究制定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规划和2000年设想,提出提高农业企业经济效益的突破口问题,决定发展一个拳头产品,即为绿色食品;1992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正式成立,建立绿色食品管理体系,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申请注册;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正式加入有机农业国际联盟(IFOAM);1996年5月,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成立。
绿色食品有一套自己的标准,该体系贯穿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涉及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贮藏运输等诸多环节,而且标准中部分卫生指标要严于国家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截止到2018年底,绿色食品标准共140项,其中准则类标准14项,产品标准126项。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指导和帮助企业制作产品质量管理手册,梳理技术规程,制作农事操作记录表等等。把控细节、规范操作、规避风险。从空气、土壤及水源-种植-收获-收储-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帮助企业实现“规范田间布局、规范质量管理、规范农艺措施、规范病虫害防治、规范产品收储”。
绿色食品的标准规定是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在核桃油检测认证报告上看到,从原料产地到生产加工,每一个环节都是需要认证的。其中针对原料要检测产地的水、土、空气(西藏免检)以及核桃树等。同时,检查员必须是具有绿色食品检测员资质的或认证中心指定检测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
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中心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中心。
很多消费者会问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后,如果企业只是拿到证书却不作为,在以后的加工生产中不再严格按照规定,怎么办?不用担心,因为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不是永久有效的,相关部门会不定期针对该企业生产的该类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产品每年进行年审,每3年一次续展,一旦发现不再具备绿色食品标准,就会立即撤销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