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我国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这意味着被广为熟知的“QS认证”即将退出历史舞台。“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食品安全,“SC”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持续监管。
虽然食品生产许可SC的申请实现了网上申报,但我们仍需要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受理窗口。那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呢?
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办理,办理的话确实很麻烦,得有专业人员协助才能快速取证,否则很慢的。
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SC申请资料清单
1、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三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三份(注:以上4种资料装订成三份申请材料)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6、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