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4号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现予以公告。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国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提高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规定了获得和保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所应遵守的程序和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认证机构开展作物、水果、蔬菜、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生产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活动(水产品、花卉等另行规定)。
认证依据
用于认证的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为:
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 第1部分 术语
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 第2部分 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 第3部分 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 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 第5部分 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 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7 良好农业规范 第7部分 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8 良好农业规范 第8部分 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9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 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10 良好农业规范 第10部分 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